宁波天易物流有限公司
补充申报债权审查结果公示
各位债权人:
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0日裁定受理宁波天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物流”)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天易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0日,管理人收到1笔新申报的债权; 2023年5月25日管理人又收到两份补充申报的债权。现管理人已完成上述债权的审核工作,并向相应债权人发送了债权认定通知书,现特提请全体债权人核查。上述债权审查结果为:
1、债权人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享有债权金额人民币1563925元,其中1421750元性质为优先债权(车辆抵押优先),142175元为普通债权。
2、债权人中海油浙江天然气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债权金额人民币24072710.77元,债权性质为优先债权(车辆抵押优先)。
3、债权人宁波北仑中海油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享有债权金额人民币7286852.50元,债权性质为优先债权(车辆抵押优先)。
若各位债权人对以上债权审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由管理人进行复查。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查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29楼,戴波律师收,电话:13306669668。
特此通知。
宁波天易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