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舟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参加舟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共计18人,管理人已按照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议案一:《关于招募投资人的议案》
17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15%,通过。
议案二:《关于账面应收账款处置的议案》
1.《应收舟山荣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89,781.99 元》
15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8.39%,未通过。
2.
《应收舟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4,583,060.22元》
14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7.90%,未通过。
3.
《应收舟山源美海洋食品有限公司1,258,074.02 元》
15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8.39%,未通过。
4.
《应收浙江天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0 万元》
15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8.39%,未通过。
5.
《应收郑虔10,043,749.38 元》
15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8.39%,未通过。
6.
《应收潘道红 3,983,919.99 元》
15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8.39%,未通过。
7.
《应收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301万元》
15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8.39%,未通过。
8.
《应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4万元》
16家债权人赞成,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5.14%,通过。
特此公告
舟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