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主要有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口头公开等方式。然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使用公开和口头公开很难得到认定。在使用公开的认定中,作为现有技术载体的实物系关键证据。如缺少实物,但有申请日之前形成的图纸以及销售图纸对应产品的增值税发票等证据,然当该等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则可以认定使用公开,构成现有技
内容提要: 对于完成先用权必要准备工作认定的问题,应该对法释〔2009〕21号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与第3款规定进行文义、体系、目的解释,第15条第2款第(一)项为技术上的必要准备工作,第(二)项为物质上的必要准备工作,第15条第3款为生产上的准备工作。必要准备工作的构成要件为二要件,技术上的必要准备工作或物质上的必要准备工作之间可以择一,但生产上的准备工
【内容提要】商标在先使用权系未注册商标权。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和其意思决策机关混同的关联企业以及受让人、被许可人均有资格主张在先使用权抗辩,至于抗辩能否成立则须根据其他要件予以判断。在电子商务时代,地域性原则应扩张至互联网领域,持续使用不应作为硬性要件,可以将其作为有一定影响的考量因素;继续使用的商品标识既不得改变其显著特征,也不得向注册
摘要:专利侵权中的等同判定应该坚持全部技术特征规则,但对权利要求等同保护范围在根据折中解释方式解释时,也要根据当时的司法政策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具体技术特征的合并或拆分的替换如果符合手段功能效果基本相同和显而易见条件的,也应认定构成等同。同时,等同保护范围解释时,应坚持禁止反悔规则和捐献规则。功能性技术特征在坚持实施例加等同
南京中院根据被诉侵权人的申请,作出了先予执行恢复被删除连接的(2019)苏01民初687号民事裁定。该裁定被誉为首例反向行为保全案,业界对法院的该能动司法行为,大多持支持态度。对该结果,本人也赞成,但在程序启动和法律适用上有不同看法,仅供大家讨论。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丁晓梅与被告郑州曳头曳头公司、南通苏奥公司、浙江天猫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引言: 近日,一份余某交通肇事二审刑事判决书在被某公众号发布后, 在法律圈逐渐升温 ,引起法律学者及律师界的高度关注。海泰刑事演武堂张友明律师在第一时间对该份判决书跟评《恶因在哪?》、《司法需要形式美》,探究该份判决引发的争议和质疑背后的问题根源,进一步思考当前规则体系下的司法公正,现将两篇短评整理如下。 一个普通的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引言】 诉讼是一种复杂的博弈和信息转化的过程。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更有效的进行信息的传递,更好的影响裁判者,从而获得更为理想的裁判结果,思维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本文通过总结笔者民商事诉讼十八年的办案经验,归纳出诉讼律师的十种思维,并辅以成功或失败的案例加以说明,供交流探讨。 【提要】 扎克伯格有句名言:把事情做完整,完整比完美更重要。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法典,伟大的时代造就伟大的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如果说宪法是万法之母,那么民法就是万法之父。民法在罗马法中称为市民法,又称万民法。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国家自
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可行性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主体】 土地一级开发的项目主体,只能由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事业单位土地储备机构担任,不能由社会资本、城投公司、PPP项目主体担任。但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施工主体(工程建设承接主体),可以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含平台公司、房地产企业等实体企业。 【PPP模式在土地一级开发中应用】 一、单纯土地一级
我国 司法 介入 公司 内部 治理的边界 探讨 以增资扩股类型案件为 视角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董远航 【内容摘要】小股东权益保护与公司意思自治是公司法需要平衡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首先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以中国公司法规定与相关法理为基础,以美国公司法判例作为参考,以增资扩股过程中可能损害小股东权益的典型行为作为切入口,类型化归纳与分析,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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