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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债权情况公示

2024-08-22
各位债权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6日裁定受理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恒威公司的管理人。2022年11月1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恒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移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7月19日,管理人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会后管理人又收到补充申报债权,对待定债权、补充申报债权进行了审查,对债权异议进行了复核。2024年5月24日,管理人已将审定的4笔有财产担保债权、1笔共益债权、1笔税收债权、11笔普通债权以及1笔不予认定债权向各位债权人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现管理人将新增审定的1笔有财产担保债权、1笔共益债权向各位债权人予以公示,详见《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本表中的债权金额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中的债权金额不一致的,以本表中的债权金额为准)。
      若各位债权人对下表中管理人审定的本人或他人债权有异议,须在收到书面通知或管理人公示债权审查结果后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详细阐述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原已经通知、公示或提过异议的不得再重复提出)。债权人如对管理人的异议复核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收到书面复核结果后15日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起诉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巧玲收,联系电话:0574-83089988。
     特此通知。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2日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
序号 债权人 申报金额(元) 审定金额(元) 承建工程
1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37,902.79  26,518,689.40 1#地块总包工程:21955714
施工号1#、2#、5#-9#楼(现2幢、4幢-9幢)改造工程:3073301     
1#地块市政工程:1489674.4
 
 
二、共益债权
序号 债权人 申报金额(元) 审定金额(元)
1 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62,844.95  962,8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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