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海泰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办公机构 新闻资讯 海泰观点 职业发展 联系海泰

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2024-07-01
      2024年6月14日,余姚市人民法院根据浙江金锤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敏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向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及债权有无受偿,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申报方式】
      1、通过邮寄/现场方式申报债权的,请按《锦好债权申报须知及附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按下列地址进行申报:
      邮寄申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巧玲收,邮政编码:315104,联系电话:0574-83089988。
      现场申报地址:余姚市朗霞街道欣朗路漫悦湾四期20幢二楼物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9032100865 王律师
      特别说明:现场申报时间仅限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债权的,请按《锦好债权申报须知及附件》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按《锦好债权人在线申报操作指引》进行操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9月5日14时45分在余姚市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140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债权人可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申报债权并参加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相关律师

联系我们
扫码关注公众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
             球航运广场28-29楼
电话:86-574-87320661
传真:86-574-87198652
邮箱:HR@highta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8-29楼
电话:86-574-87320661
传真:86-574-87198652
邮箱:HR@hightac.com
2023 ©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Hightac PRC Lawyers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7024353号-1网站建设:城池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