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结合审计报告对待定的债权进行审定,并对部分债权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后管理人结合审计报告提起了撤销权诉讼,有3位债权人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向管理人补充申报,管理人对其债权予以审查认定。现管理人将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审核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予以通报,详见《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表》。
若各位债权人对债权表中的“审定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由管理人进行复核(原已经提过异议的不得再重复)。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巧玲收,0574-83089988。
特此通知。
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