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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关于推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债权人委员会召集、召开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告

2021-07-19
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管理人于2021年7月7日向有表决权的34家债权人邮寄了关于推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债权人委员会召集、召开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议案及表决票,表决期限为收到表决票之日起七日内。
截止2021年7月16日表决期满,管理人共计收到22份表决票,另有1份逾期表决,9份于2021年7月8日签收未表决,2份拒收退回。根据《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未在规定表决期限内将表决意见回复管理人的,视为赞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推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宁波甬江印务实业有限公司:赞成人数34人,赞成债权额725,741,964.65元,赞成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通过。
2、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赞成人数34人,赞成债权额725,741,964.65元,赞成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通过。
3、宁波海曙纳尔斯贸易有限公司:赞成债权额722,982,166.65元,赞成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7.06%,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62%,通过。
二、《债权人委员会召集、召开制度和议事规则
赞成人数34人,赞成债权额725,741,964.65元,赞成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00%,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洲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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