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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荣誉 | 海泰所主任邬辉林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2018-09-24
      近期,宁波大学发文《关于公布具备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名单(2018年评定)的通知》(宁大政办[2018]39号文件),我市共有17名律师名列其中,海泰所主任邬辉林律师首次申请获批,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的兼职导师。
 
      作为硕士生兼职导师,邬辉林律师的职责主要是指导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尤其是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工作。通过这一渠道,海泰所与宁波大学之间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并就教学与实践的结合和互动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
 
      据悉,宁波大学在教学改革中推出“双导师”制,除了学校专职教师担任理论教学以外,还聘请一批有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实践教学的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此前共有10名律师曾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经过此次增聘,现共有21名律师被聘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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