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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政府开展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 —海泰所石剑平律师作《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解读

2015-11-24
      11月20日上午,北仑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召开。会前按照计划开展了第四次常务会议学法活动。这次学法活动邀请了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务部主任石剑平作了《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解读。石剑平主任结合多年来的行政、法律工作实践,从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如何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有何程序上的具体的法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决策失误如何追责、适用范围等方面对《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了全面的法律、政策层面的解读。
 
      同时,他还结合案例,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来遏制“拍脑袋”决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他结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还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际上是一副苦口良药,有利于医治形象工程病、近视短视病、决策盲目病。领导干部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决策,可以促进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法治化,有利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干部决策一定要按照程序办事,要力求避免违法,绝对不能触犯刑法。讲课结束后,区长胡奎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倒查,终身追责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决定》所要求的,今后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定要按照省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来办,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北仑区人大、政协的有关领导也参加了上述活动,这次北仑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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