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债权人:
慈溪市人民法院根据宁波豪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申请于2023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29日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央腾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慈溪市人民法院已分别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21日、2024年9月12日、2025年9月25日裁定了部分债权,现管理人又补充审定了如下债权,特向各位债权人公示如下:
昆山元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债权342,230.00元,普通债权1,390.95元(其中1,390.95元系迟延履行金)。
若各位债权人对上述管理人审定的他人债权有异议,
须在收到书面通知或管理人公示债权审查结果后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详细阐述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原已经通知、公示或提过异议的不得再重复提出)。债权人如对管理人的异议复核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收到书面复核结果后15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起诉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218号金融大厦11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巧玲收,联系电话:13362459223。
特此通知。
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