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债权人:
尊者汇杜湖(宁波)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对议案一和议案二共计293人,对议案三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292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议案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无表决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0,569,266.88元。截至表决截止日,共有80家债权人出席会议并表决(线上+线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议案一:《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
73家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1.2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448,266.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1.55%,通过。
议案二:《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69家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6.2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379,546.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0.90%,通过。
议案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8家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6.0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379,546.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0.90%,通过。
(特别说明:因本议案,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表决权,故有表决权的总人数为79人。)
特此公告。
尊者汇杜湖(宁波)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