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债权人:
2025年4月10日9时,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为使债权人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投票,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7时。
根据《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表决规则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金额大于最近有效的担保财产评估价值或公允市值的,以表决时有效的评估价值或市值确定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表决权额,对债务人超出财产担保部分的债权视为无财产担保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案债权人表决权额具体如下:
管理人现就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共计 2 人, 2 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 100.0 %。同意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297,505,076.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100.0 %。
债权人会议通过《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二、《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共计 2 人, 2 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 100.0 %。同意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297,505,076.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100.0 %。
债权人会议通过《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共计 2 人, 2 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 100.0 %。同意人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 297,505,076.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100.0 %。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特此报告。
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