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24年11月6日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向101位债权人通过邮寄或线上的方式送达了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议案及表决票,表决期限截至2024年11月15日。
截止2024年11月18日,管理人共计收到49位债权人的表决意见,其中19位同意,30位反对;2024年11月19日,管理人又收到2份逾期表决票;剩余50位债权人均已签收未表决。根据《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方案》及《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的规定,逾期未表决、逾期邮寄表决票或者以空白表决票回复的,均视为同意,因此本次表决共计71位债权人同意《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统计结果如下: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01位,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11,427,399.04元。
本次表决同意人数71人,同意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70.30%;同意债权额888,036,939.8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恒威北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