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公告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及结果通知的方案》,管理人于2023年10月31日向有表决权的39家债权人邮寄了关于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议案及表决票,表决期限为收到表决票之日起七日内。
截止2023年11月9日表决期满,管理人共计收到29份表决票,其中22份同意,6份反对,1份系空白表决票,剩余10份签收未表决。根据《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及结果通知的方案》,债权人未在规定表决期限内将表决意见回复管理人或者以空白表决权回复的,均视为同意。因此,同意的债权人数为33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84.62%,同意的债权额为998,125,335.3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2.43%。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表决通过,管理人将根据通过的议案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