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中旬,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张某某来到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指名要求聘请石剑平律师作为其代理人。经了解,原来张某某自2015年起先后借给他人近170多万元用于经营舞厅,后因他人经营舞厅失败,除归还了50万元外,余下的120万元迟迟不予归还,现张某某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此巨额借款。办理完委托手续后,石剑平律师及其助手王乔枫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到了借款人及其儿子(因借款人也在借条上署名)的身份及房产信息,并很快拟写了民事起诉状及财产保全申请书,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2020年8月21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并出具了(2020)浙0206民初484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借款人及其儿子名下银行存款16042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20年9月15日早上,此案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柴桥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借款人对借款数额没有异议,却抗辩称其儿子虽然在借条上有签名,但是是在不知真实借款意图的情况下签的名,不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石剑平、王乔枫律师依法据理力争,借款人父子迫于房产及银行账号已经被法院冻结及查封的压力,同意尽快共同归还余下的借款,但是请求将被查封的一套房子解除保全,能够让他们自己去寻找购房人销售。经法官及律师的不懈努力,在设置了保障条款的前提下(只有等借款人父子将120万元打入法庭的账号后,张某某才会申请法庭解除保全)。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某让掉利息款402000元,只要求借款人父子归还本金120万元。最后,法庭及时出具了(2020)浙0206民初4848号《民事调解书》。
2020年10月19日,法庭收到了借款人父子打入的120万元款项并及时支付给了张某某。当天下午,张某某携其子专程来到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他握着石剑平律师的手连声表示感谢:“两个月时间,你们律师事务所就帮我追回了120万元借款,效率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