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1年9月3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2021年11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华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交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理。
经管理人调查,华泰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583650】元(详见职工债权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3年6月22日。
职工在上述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职工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职工债权分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12日
附:
1.职工债权公示表
2. 管理人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巧玲收(联系电话:18352954332)。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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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劳动合同建立时间 |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
经济补偿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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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杰 |
2003年7月 |
2022年11月 |
2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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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郭春晓 |
2004年4月 |
2022年11月 |
13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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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段绪杰 |
2005年4月 |
2022年11月 |
12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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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葵 |
2016年1月 |
2022年11月 |
6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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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逸 |
2021年5月 |
2022年11月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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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田程鹏 |
2021年8月 |
2022年11月 |
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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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3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