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拍卖议案
表决结果公告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根据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及结果通知的方案》,管理人于2023年2月9日向有表决权的39家债权人邮寄了《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拍卖表决议案》及表决票,表决期限为收到表决票之日起三日内。
截止表决期满,管理人共计收到30份表决票,其中7份同意,23份不同意,剩余9份签收未表决。根据《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表决及结果通知的方案》,债权人未在规定表决期限内将表决意见回复管理人的,视为同意。因此,同意的债权人数为16人,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41.03%,同意的债权额为496,921,235.3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3.54%。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拍卖表决议案》表决未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