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海泰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办公机构 新闻资讯 海泰观点 职业发展 联系海泰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22-12-23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浙 0206 破 37 号
 
       本院于2022年12月9日裁定受理了宁波骏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宁波骏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10日前向宁波骏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269 号环球航运广场 29 楼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华金涛,电话:13586687859,债权申报文件下载地址:www.hightac.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骏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宁波骏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14:00 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区明州西路 187 号)召开。如因疫情管控原因,将另行通知采 取线上远程视频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关律师

联系我们
扫码关注公众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
             球航运广场28-29楼
电话:86-574-87320661
传真:86-574-87198652
邮箱:HR@highta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8-29楼
电话:86-574-87320661
传真:86-574-87198652
邮箱:HR@hightac.com
2023 ©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Hightac PRC Lawyers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7024353号-1网站建设:城池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