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借款公告
根据债权人表决通过的《关于管理人暂借款项本息列入共益债务清偿的表决议案》,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向外暂借160万元用于支付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后的人员工资、厂区封堵费用、后续水电费用(含变压器)、安保人员及措施等费用,年利率不超过10%。所借本息将列入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资产变现后清偿。
如有意向提供资金的出借人,可于2022年12月20日17时以前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18352954332,王律师。
宁波华泰半导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