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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四议案 表决结果公告

2022-08-11
关于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四议案
表决结果公告
 
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已将《关于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临时管理人报酬方案》、《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提交全体债权人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及第八十二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1.《关于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表决通过;
2.《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表决通过;
3.《临时管理人报酬方案》表决通过;
4.《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出资人债权组表决通过;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组表决未通过,管理人将对该组所涉重整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再组织二次表决。其他组的受偿方案不受影响,按照破产法规定,不需要参与二次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欣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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