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于2022年5月10日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2破1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
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00,034.10元,其中破产费用为人民币104,684.30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75,498.30元,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57,151.49元(其中张银斌、朱静的可分配款共计人民币179,277.20元因涉及执行、诉讼保全限制暂缓分配)。
特此公告。
宁波市欧启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