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郭治年律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受邀为市司法局组织的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他从办案经历出发,解读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主要修改内容,并结合执法实际补充讲解了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2021年第一期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市本级各部门及各功能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人员170多人到会参加培训。
6月9日下午,郭治年律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受邀为市司法局组织的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他从办案经历出发,解读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主要修改内容,并结合执法实际补充讲解了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2021年第一期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市本级各部门及各功能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人员170多人到会参加培训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实在法律中,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应运而生。
作为一部“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新法,新《行政处罚法》立法修订意义重大。郭治年律师介绍,此次立法修订总结大量实践经验,吸收优秀理论成果,促进了行政处罚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回应了行政处罚法实践和理论中长期以来的一系列争议问题,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
新《行政处罚法》首次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的种类选择进一步具体化,扩大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会上,郭治年律师细分法条内容,归纳出新《行政处罚法》的“十大亮点”。
同时他也总结了新《行政处罚法》的创新与突破之处:一是完善轻罚、不予处罚情形;二是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公开;三是明确从旧兼从轻处罚原则;四是明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公布,强调程序规范;五是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
通过本次培训,与会人员反映热烈,纷纷表示培训内容充实,受益匪浅,为今后的执法实务提供了很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