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法院在
知识产权案中首次作出惩罚性赔偿判决,宁波日报法治版对此进行报道,并刊登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海泰所高级合伙人吕甲木律师题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文章,详细阐述了这一制度的发展历程及适用情形。
吕甲木 律师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
宁波市律师行业年度新闻人物
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知识产权类)
宁波市十佳律师
宁波仲裁委仲裁员
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
宁波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省知识产权领域专业型律师,己承办各类知识产权诉讼、非诉讼案件几百件,所承办案件多次入选全国法院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及浙江法院、宁波法院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精研法理,撰写的知识产权论文分别被评为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律师年会十佳论文,专著《侵权法原理与判例研究》,主编《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与判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