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大学法哲学中心研究员朱祖飞律师应邀于海泰所开展《打动法官,还是说服法官——心学法学的司法面向》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于海泰所大会议室举行并面向社会开放,海泰所权益合伙人吕甲木律师主持讲座。
讲座上,朱祖飞律师通过微博热极一时“方韩之争”引入话题,开门见山阐明观点:心学法学主张“打动法官”而不是“说服法官”。朱律师指出,法律对现实生活产生真正影响的方式不是制定法本身,而是使用法律的人如何对法律进行解释,也就是说,是“看不见的法律”真正在起作用,法律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随后,朱律师又从三段论困境、价值与事实、荣格的无意识理论等方面阐述中国传统心学能起到沟通“纯粹实践理性”和一般实践理性的价值,进而推崇良知的意义。最后,朱律师讲解了心学法学在法律实务上的运用,他强调,法律是一门良心的技术。法律人应当尊德行而道问学、极高明而道中庸,妥当运用自己的良知在个案中实现正义,即使或存在制定法上的障碍。
朱律师的讲座引发了在座同仁深刻的思考。董浩樑律师表示认同朱律师“致良知,唤良知”的观点,他提出反思:如果法律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以不确定推动不确定或将导致更大的不确定。李翔律师也就个人在执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同朱律师进行交流。
讲座末,吕甲木律师表示非常感谢朱律师的精彩讲座,“打动法官,心学法学”的观点理念对在座律师、同仁们研习法理、参与法律实务都有极大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