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管理人已分别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6日、2019年1月28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了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的共计126笔债权,现又完成了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待定债权的审核,并向相关债权人发送了债权认定通知书或签署了相关债权确认文件。
现管理人将7家购房户普通债权的审核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予以通报,详见《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
若各位债权人对下表中记载的“审定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由管理人进行复查。债权人 对管理人的复查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叶颂韶收,0574-87817122。
特此通知。
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月9日
附: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
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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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申报金额(元) |
审定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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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以勒、郑丽君 |
192,331.10 |
58,5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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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怡、蒋蓓 |
70,000.00 |
36,0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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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童建治 |
273,860.90 |
136,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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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郑先畅、乐巧叶 |
298,596.00 |
74,6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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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鑫锋 |
472,958.00 |
236,479.00 |
|
6 |
楼丁华 |
1,126,068.00 |
44,2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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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马柯 |
234,902.00 |
234,902.00 |
|
合计 |
2,668,716.00 |
821,86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