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结合审计师对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的工程造价,与债权人多次沟通,根据债权人的补充材料情况对工程优先债权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现管理人将1家银行抵押债权与15家工程优先债权的审核情况,向各位债权人予以通报,详见《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优先债权表》(仅审定优先债权部分,尚有部分优先债权及普通债权仍在审查中,待审查完毕后再行公示)。
若各位债权人对下表中记载的“审定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由管理人进行复查。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查结果仍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查结果。
管理人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29层,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王婉晴收,0574-87817122。
特此通知。
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8年8月6日
附:恒元置业(慈溪)有限公司部分优先债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