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
经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9日作出(2014)甬镇破(预)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世博花园”房地产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2时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宁波南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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