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自主创新与
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论坛暨浙江省法学会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杭州之江饭店隆重举行。
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明、浙江省高院知识产权庭高级法官应向建、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名誉会长徐关寿等各学术界和实务界共计15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吕甲木律师受邀参加并作主题发言。
在李永明会长、陆剑锋会长、应向健法官做简短而又有深远意义的开场致辞之后,年会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会议分两大主题:“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新规则的创制”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问题”。
在第一主题中,刘润涛博士以《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通知-移除”规则思考》为主题,结合著作侵权和商标侵权中的“通知-移除”规则,提出对专利侵权“通知-移除”规则的思考,并分别就“通知”规则和“移除”规则进行阐述。
牛强博士作《作品实质相似的整体判断标准》的发言,他结合琼瑶诉于正案,运用法理学和法哲学原理,提出“抽象概况”和“整体判断”的作品实质相似判断标准。
刘珊博士在《中美清洁能源合作中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规则构建》中,结合管理学知识,向与会人员介绍了TMP协议。
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坤、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应振芳对上述主题发言进行点评。
在第二主题中,由实务界代表浙江省高院知识产权庭何琼法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王江桥法官、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吕甲木律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青女士分别做主题发言。
何琼法官做了题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则》的演讲,结合“猎豹浏览器案”、“畅想案”等介绍了7种不正当竞争的新型方式,提出在处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两大难点:竞争关系的判断、行为正当性的判断,以及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几点共识。
王江桥法官同样做了《反法中经营者与竞争关系之司法认定》的发言,他认为对经营者应当做广义解释,即经营者应当包括:具有相应交易机会和经济利益者;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权利人;现实经营者和潜在经营者。
吕甲木律师做了题为《关于知识产权确权行政、司法双轨制改革路径的思考》的主题发言,他针对既有改革建议提出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知识产权确权实践,并根据国内现实情况提出两点双轨制改革建议:1、据案件数量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及巡回法庭;2、对于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一审专利民事案件,被告向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分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通过这样的改革来提高司法审判效率,让人耳目一新。
高青女士以管理者的身份,提出了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郑万青、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名誉会长徐关寿对上述发言进行点评。郑教授提出知识产权应当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在知识产权规则中,可以引入西方的法官造法。
最后,在李永明会长的总结下,“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论坛暨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