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2014年第十一次律师业务培训在中心会议室举行,主讲人是汤涛,汤涛来本所前,在基层法院担任过多年的主审法官,独立办理过多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今天她主讲题目是“客户名单侵权的诉讼应对及保护策略——权利人视角”。 汤涛从商业秘密的权利界定及特征出发,围绕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四要件,重点阐明了律师在为客户提供客户名单侵权法律服务时的建议和策略。
首先,汤涛引用古罗马法谚“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来阐述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在起诉至法院时,因举证的困难,多是调解或撤诉结案,坚持到判决的案件也基本以败诉告终。因此,在侵权尚未发生时防范于未然,做好商业秘密侵权的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律师在这一过程应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汤涛在阐明客户名单的范围界定和六大特征后,从客户名单侵权构成要件“主体——客体——行为——结果”出发,一一阐明律师在帮客户前期设计商业秘密被侵权,后期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时应该注意的重点和关键。并举司法实例,给出“一张客户名单表格”应包涵的内容,附件以及保存、获取的方式,具体详细生动地阐述企业在预防商业秘密侵权方面的措施。同时从商业秘密侵权举证难角度,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证明责任的基本取向和证明责任的裁量尺度,给在座的律师在为顾问单位服务时开拓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新的建议。
最后,汤涛回答了大家的提问,并真诚的建议在遇到商业秘密侵权之事时,采取行政方法有时是优于走民事诉讼的,应综合考量案情,证据和其它,选择最佳方案。(海泰所 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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