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29日下午在宁波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仪式,聘请新一届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亚珍、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利兆、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盛志强等领导出席仪式,常务副市长寿永年为获聘的法律顾问颁发证书。徐建民、赵永清、党亦恒、周丽霞四位高级律师和吴建依等四位教授被聘请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张利兆主任对上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了总结。他充分肯定了市政府法律顾问所发挥的作用,尤其在立法草案审议、行政复议论证、立法后评估、政府行政合同审查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同时对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做了部署。
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徐建民代表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做了表态发言。他就如何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包括应该建立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机制,同时也应该对法律顾问设定合理报酬机制,避免法律顾问成为花瓶等。
常务副市长寿永年最后讲话。他充分肯定徐建民会长的看法。提出政府法律顾问要了解政府的运作,既要成为专才,也要成为通才。要加强学习、探索,学以致用。要提供更加优质服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要参加到政府的决策中来,要多参加政府的调研。市政府法制办在履行好自身职能的同时,做好与法律顾问的联络工作,及时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聘请法律顾问的仪式虽然很简短,但很隆重。希望在各位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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