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2014年第四次律师业务培训在中心会议室举行,主讲人是
法律顾问部的叶颂韶律师,主讲题目为“如何做好
法律顾问”。叶律师从法律顾问工作的内核、顾问工作的要点、顾问工作的利器等三个方面结合自身多年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实例,诠释了法律顾问的全面性、必要性以及多角度性,重点介绍了顾问工作中的增值服务理念及实际价值。
首先,叶律师通过“扁鹊三兄弟的故事”与《厚黑学》之“补锅法”正反两面故事,提出法律顾问工作的内核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提供风险控制服务,介绍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管控存在既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及预设性风险的控制两个方面,从而引出顾问工作的原则:预设性防控为主,即发处置为辅。
然后,叶律师从法律顾问工作原则出发指出顾问工作的三要点:(一)法律服务为基础,以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跟进司法裁判及法律修改的趋势,熟悉企业运作的基本流程及关键环节,事先预防与过程管理相结合;(二)增值服务添光彩,通过从法律规范洞悉企业管理制度的各项要点、为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提供建设性建议,及时跟进热点事件及主流观点、从法律角度诠释内在逻辑特征,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积累,为企业重大投资、管理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三)诚实信用作保障。最后,叶律师指出要将改好合同、做好合同、管好合同作为顾问工作的利器。
期间,徐建民会长、陈波主任等资深律师都相继探讨了自身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体会。陈主任提出“事前预防、事后补救”八字真言,通过了解企业、行业各自的特点,研究其公司运行规律,把握公司经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徐会长更对青年律师开拓法律顾问业务作出了先把企业必答题答好的指导。
在本次培训中,律所还传达了市律协将选送优秀论文参加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本届论坛主题为“聚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针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经验、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自拟题目撰写论文的通知。(海泰所 陈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