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第三次业务培训在中心会议室举行,主讲人是婚姻家事部的姬景丽律师。
姬景丽律师从新三板的概念、历史与现状、成本与功能、上新三板的要求、上新三板的步骤、律师在新三板的法律服务及新三板的服务资源七个方面对“新三板”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首先,姬景丽对“新三板”这一崭新词汇进行定义,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让在座的律师及助理对本次讲课课题有一概括性的了解。之后,姬律师又介绍了新三板的历史与现状、成本与功能,使在座各位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能够计算上新三本的成本及收益,展现了一副发展势头大好的蓝图。接下来,姬律师对什么样的企业能上新三板以及如何上新三板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并对上新三板将近六个月的时长进行了介绍,让“新三板”这一词更加饱满,极大提升了对新三板的兴趣程度。
最后,姬律师详细介绍了律师在新三板中的法律服务:尽职调查;历史沿革;公司业务;独立性;重大债权债务;公司治理;税务;环保、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劳动人事;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律师能在新三板中做什么,是律师较为关心的问题,通过姬律师的讲解,使在座各位对今后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有了一个梳理。同时,姬律师也分享了一些新三板的服务资源,鼓励所内尝试与新三板有关的业务。
期间,多位律师就新三板的相关事项提出了疑问,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姬律师也介绍了境外保险、基金等内容,陈波主任、邬辉林律师、朱武律师等多位律师提出了问题,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本次培训中,海泰所党委书记刘广博律师向全所人员传达了宁波市律协《关于收集调查令制度实施障碍情况的通知》,并以自身经历介绍了调查令制度的实践经验。
(海泰所 楼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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