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6日下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
宁波市公、检、法等司法部门与会的领导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王海防副庭长、刑二庭的陈峰副庭长;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黄敏峰副处长;宁波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沈队长;宁波市看守所的龚忠德所长;海曙公安分局法制科的蒋敏科长;江东公安分局法制科的余春科长。
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杨根飞律师及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张友明、龚永茂、周奇嵩、赖建平、董浩樑等律师均与会参与了座谈。
会议内容主要是围绕当前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座谈(详见会议纪要)。
宁波市司法局汪如坤副局长、王明珍处长;宁波市律师协会的童全康会长等领导均莅临会议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座谈会持续三个小时,各与会人员就当前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各相关问题畅所欲言、求同存异。通过这次座谈会,表明了“李庄案”仅只是个案,不会影响到宁波刑辩律师的总体执业环境。
宁波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201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