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律师参加“宁波市律师继续教育暨‘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培训”
2008-10-13
2008年10月10日至12日,海泰律师参加了历时三天的“宁波市律师继续教育暨‘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培训”。在全国上下“三个至上”“三个维护”的大学习大讨论的大环境中,海泰律师作为律师业的一分子,认真听取,积极讨论,深入研究,进一步学习了“反垄断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力争朝着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的标准发展自己,武装自我。充分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推动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事关律师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律师事业不断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律师制度与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性,与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适应性以及与法律文化传统的适应性,立足国情,立足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