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简介 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为中源公司和中晟公司,两者为关联企业,拥有富通天下系列外贸管理软件著作权。2005年中源公司注册了富通天下的商标。2014年5月,中晟公司发现宁波的一家互联网企业畅想公司员工在一个影响较大的QQ群发表《畅想与富通(公司和软件)对比》等PPT文件,同时将这些文章发送给其公司客户,并通过新浪微博推荐阅读。在这些文章中,
前员工离职创业 擅用老东家专利进行竞争 洁达公司是国内生产磨料丝、牙刷丝、磨尖丝等刷丝产品的龙头企业,其中牙刷丝占50%以上的市场份额,与高露洁、宝洁、联合利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等国内外大企业均有合作关系。洁达公司总经理马某在2004年3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波纹丝的生产加工方法的方法发明专利,于2007年1月31日获得授权,并以独占实施许可
案由: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承办人:吕甲木律、乐柯南律师 时间:2019年 主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 巴州天葡果汁公司 3.吐鲁番威龙卡斯菲葡萄酒公司4. 宁海大红鹰酒业公司 【案情简要】 上市公司威龙股份公司系四大国产葡萄酒品牌之一的威龙牌葡萄酒的制造商,其拥有多枚威龙商标。宁海大红鹰公司从香港公司处受让了威龙卡斯菲图
案由:技术合同纠纷案 承办人:吕甲木律师 时间:2019年 主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鹰公司) 2.阿尔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阿尔特公司) 【案情摘要】金鹰公司系位于舟山的主板上市公司,阿尔特公司系位于北京的新三板上市公司。金鹰公司与阿尔特公司为了电动汽车动力总成项目的合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
2015年完成宁波市企会大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该案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起完成竞争性破产清算案,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基金注入第一笔破产基金。
2020年2月至今,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浙江华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重整计划,该破产重整案,申报债权金额高达20.55亿,涉案资产总价值高达约10亿元。
百年名校梦破,业主迁怒管委会 案由: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案 承办人:孙俊杰律师 熊保华律师 时间:2015年 主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1. 岑茉莉等44人杭州湾世纪城业主 2.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杭州湾管委会) 3. 湖北省黄冈中学(以下称黄冈中学) 4. 宁波杭州湾世纪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世纪城置业) 【案情摘要】 2012年6月,经招商引校,杭州湾
2018年,根据宁波市政府要求,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委党校于2018年年底前整体搬迁,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委党校作为出资人的宁波南都宾馆将解散清算注销。涉及南都宾馆的90多位职工要遣散。 王晓华律师接受委托,代表南都宾馆制定员工遣散方案,在员工大会上解释法律规定,接受员工法律咨询,指导南都宾馆与全部员工顺利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最终,南都宾馆顺利关闭。
近日,海泰被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唐)选聘为入库律所。作为浙江省2家入库律所之一,海泰同时入选了大唐的常年、诉讼与仲裁和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 此前,海泰权益合伙人陈石律师及其团队成员沈芳芳、郑姗儿、李震东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已于 2 018 、 2 019 年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大唐控股子公司)提供诉讼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该团队凭其专业、高
近日, 宁波象港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象港控股 )在 上海 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10 亿元公司 债券( 债券简称 : 20 象港 0 1), 发行 利率 4 .78%,由 海通证券牵头主承销,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机构。 海泰 作为 象港控股 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和签字律师为邬辉林、
邬辉林律师承办外贸企业法律案例精选(六) 与工厂购销关系中原料提供的法律风险 【当事人】 A: 江北外贸公司 B :海曙服装工厂 C :棉纱工厂、织造工厂、染色工厂 【案情概要】 2010 年海曙服装工厂一纸诉状将一家江北外贸公司起诉至宁波市江北法院。海曙服装工厂与江北外贸公司签订了服装购销合同关系,合同订单价值 300 多万元人民币。海曙服装工厂向法院出具了相应的
邬辉林律师承办外贸企业法律案例精选(十) 外贸公司支付货代的退运保证金被扣押吃没风险 【当事人】 A; 宁波健博公司 B ;承运人 MN 公司 C :沙特客户 【案情概要】 宁波健博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疗用品出口的外贸企业。 2010 年其与沙特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向沙特客户销售 20 余万美元的医疗用品货物。合同签订后,按照客人指定承运人 NM 公司装船出运。但货到目的港后,
林律师承办外贸企业法律案例精选(九)境外客户与货代串通无单放货风 【当事人】 A; 宁波某工贸公司 B ;香港客户 C :深圳货代 【案情概要】 宁波某工贸公司是一家电子元器件生产商,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2007 年年初宁波某工贸公司与之前有过几次小规模业务的香港客户签订了一份价值达 200 多欧元的合同,同样是 FOB 模式,但货代公司却在深圳,在宁波设有办事处。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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