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警惕职务犯罪的意识,打好职务犯罪的预防针,8月8日下午,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石剑平主任应北仑区民政局邀请,为该局公职人员作了一堂以《普及法律知识,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讲座。 讲座中,石剑平律师先从刑法的有关知识入手,巧妙分析刑字所蕴含的法律意义,对刑法的概念、追诉时效等进行详实介绍,通俗易懂地讲解
一、案情简介: 宁波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宁波某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开始业务往来,自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1月5日,甲公司按双方约定为乙公司提供所需货物,并按双方实际货物供需情况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合计453928.30元。2022年1月21日,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和其余两个股东周某、吴某共同向甲公司出具了付款计
7月4日下午,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剑平律师应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了一堂普及法律知识,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法制讲座。本次讲座旨在普及刑法基本知识,提高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讲座中,石剑平律师首先介绍了刑法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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